出版伦理

《中国公路学报》

出版伦理规范声明

本刊参照国内外出版伦理相关规定(如COPE指南等),结合自身办刊实际,制定了涵盖作者、编辑、审稿人及出版流程的伦理行为规范,以明确各方职责,并妥善处理学术不端问题。


一、作者的职责

1.稿件须为作者本人撰写的原创性作品,不得存在剽窃、篡改数据或图表、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不当行为,亦不得存在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问题。

2. 作者在提交稿件前应仔细考虑作者名单及其顺序,并在首次提交时提供最终的作者名单。

作者名单中的任何增删或调整都必须在稿件录用前进行,并需获得期刊主编的批准。如需进行此类更改,通信作者必须向主编提交《中国公路学报》作者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编辑部邮箱(glxb@chd.edu.cn)。需要在申请表中注明修改作者名单的理由,并请所有作者书面确认,确保所有作者同意增删或调整作者名单。

待主编审核通过后,方可修改稿件作者信息。

3.参考文献须按规定方式明确标注,清晰区分原创成果与引用成果。作者应尽可能全面地检索并引用与论文密切相关的文献。在使用任何已发表内容(如图表、表格或其他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前,须获得相关授权,并确保稿件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隐私权和知识产权,未涉及保密信息。

4.作者应如实披露可能对研究或出版过程产生不当影响或偏见的所有关系或利益。如有需回避的审稿人,应在投稿阶段提出。

5.若作者发现已发表的作品存在重大错误或疏漏,应及时通知编辑部并配合采取必要的更正或撤稿措施。

6.应明确指出研究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各类危险,如化学品、仪器设备或实验过程等可能存在风险。


二、编辑的职责

1.编辑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每一篇稿件,根据期刊的发文范围、稿件的新颖性与学术价值,做出接收或拒稿的决定,确保同行评审过程客观、透明且及时。

2.编辑应严格依照本刊评审制度,确保所有通过初审的稿件均由具备相应学科背景的审稿人评审,并向作者提供完整、详实、明确的修改建议或拒稿理由。

3.编辑应保持同行评审过程中作者、审稿人双方的保密性,同时,任何与稿件有关的信息或通信内容不得向评审流程之外的人员披露。编辑应对所有尚未发表的论文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4.编辑应要求审稿人在接受评审前披露任何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尊重作者提出的回避审稿人请求;同时,编辑应独立作出编辑决策,不受期刊所有者、出版商或其他第三方的干预,编辑也应披露所有可能不当影响或偏袒论文的关系或利益。


三、审稿人的职责

1.审稿人应以维护学术诚信、尊重学术自由为原则,对稿件提供客观、详实且明确的评审意见,协助编辑及时提升论文质量。

2.审稿人仅应在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知识,且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审工作的前提下接受评审邀请。如因故无法按时完成评审,应及时通知编辑部并主动退审;审稿人不得擅自将稿件转交学生、同事等他人评审。

3.审稿人应如实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如不确定某一情形是否构成利益相关,应主动向编辑部咨询。在评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不得用于为个人、他人或机构谋利,也不得用于损害或诋毁他人。

4.审稿人应对稿件可能存在的漏引、错引、抄袭和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给予充分的关注,若发现上述问题,应及时告知编辑部。

5.审稿人应对所审稿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泄露稿件的内容和相关信息,如果因评价需要而求助他人协助,应事先或在提交评审意见时向编辑部说明协助者身份。

6.审稿人应审慎对待可能受所审稿件启发而形成的个人研究,未经作者事先同意或所审稿件正式发表,不得使用或泄露被审稿件中的信息;不得借审稿意见明示或者暗示作者勉强引用自己的论文和观点。


四、作者申诉

本刊接受作者针对评审意见或审稿结果的合理申诉。如作者对稿件被拒存在异议,可提交书面说明至编辑部邮箱,向编辑部提出申诉(仅有1次申诉机会)。申诉理由应包括对评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具体说明,例如对稿件中的技术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或未能充分理解稿件所体现的科研创新。

如无充分理由,仅以希望获得第二轮意见为由提出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需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期刊编辑部邮箱(glxb@chd.edu.cn),并注明稿件编号。申诉申请仅限由原始投稿作者提出。

编辑部收到申诉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与处理,申诉结果将由主编确认后回复给作者;如无法在期限内完成调查,将于10个工作日后告知作者阶段性进展情况。得到完整的申诉结果后,不得再次申诉。


五、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处理与举报办法

1.学术不端行为界定

本刊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①抄袭,指盗用或不当挪用他人的观点、数据、文字等知识产权成果,或进行大量未注明出处文字复制的行为;②重复发表,指作者未进行适当引注或说明,重复使用本人已发表作品实质内容的行为;③数据造假与图像篡改,指在研究中捏造、伪造数据,或对图像进行不当修饰、篡改以误导读者的行为。④其他不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数据生成、展示、分析、解读等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不实陈述。

上述行为无论是否出于主观故意,一经确认,均视为学术不端。

2.检测标准与处理措施

1)本刊采用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对投稿进行自动检测,稿件总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得超过10%

2)凡检测结果超过上述标准,或在出版前的任何阶段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的稿件,将予以退稿

3)对刊发后发现的学术不端稿件,将作撤稿处理,并通知作者单位及相关期刊;

4)对于情节严重者(如故意一稿多投等),本刊将不再接受其投稿

5)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将被列入本刊“学术不端作者名单库”,其后续投稿将面临重点审核或刊发限制。

3.举报与处理流程

如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请发送至编辑部邮箱:glxb@chd.edu.cn。编辑部收到后将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如认为需要调查,则将所有材料提交至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管理中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小组进行裁定。本刊将在收到举报后4周内给予正式答复;若情况复杂无法按期完成,亦将在4周内告知举报人阶段性进展。


六、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研究
知情同意信息

涉及人类参与者、人类数据或人体组织的手稿必须包含一份确认知情同意参与的声明。必须始终尊重人类受试者的隐私权。作者应确保研究中所有参与者的个人权利得到保护。所研究参与者的身份识别细节(例如姓名和出生日期)不得在书面描述、照片或基因图谱中公布,除非该信息对科学目的至关重要,且参与者(或参与者不具备行为能力时的父母或监护人)已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同意公布。若采用口头知情同意,作者必须在给编辑的评论栏中说明采用口头同意的理由。

伦理批准声明

如果研究涉及人类或动物受试者,作者在提交手稿前必须获得相关伦理委员会或机构审查委员会(IRB)的批准(或豁免)。对于多中心研究,需要获得每个参与机构的IRB或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如果不需要伦理批准,则必须在给编辑的评论栏中明确说明。

对于人类受试者,作者必须确保其研究遵循2024年修订版的《赫尔辛基宣言》的规定。手稿中必须包含IRB批准或豁免(及豁免理由)的声明,或确认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声明。IRB声明的示例如下:所有受试者在参与研究前均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本研究遵循《赫尔辛基宣言》进行,研究方案已获得XXX伦理委员会的批准(项目识别代码)。

临床试验注册

本期刊遵循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指南,该指南要求临床试验在首位患者入组之时或之前,在公共试验注册库中进行注册,以此作为考虑发表的条件。作者必须将临床试验在国际认可的临床试验注册库中进行预注册。基于临床试验的手稿应在摘要末尾注明试验注册号。


七、同行评审流程

《中国公路学报》采用双盲审同行评审制度,所有稿件在发表前均须经过同行评审程序。稿件是否录用发表的最终决定由主编作出,该规定适用于所有投稿类型,包括专刊/专栏稿件。

评审流程:

1.作者提交稿件后,编辑部首先审查其是否符合征稿范围和投稿要求,将根据研究领域分派给一位相关编委。

2.由编委进行初审,综合考量稿件是否符合本刊宗旨与范围、方法是否严谨、文章整体可读性等因素,判定是否退稿或进入同行评审程序。

3.若稿件进入同行评审流程,编委将严格按照双盲审同行评审机制邀请不少于2位外部专家进行评审。

4.编辑部将文章提交至副主编,根据同行评审的意见提出处理建议。如评审意见分歧较大,编委可加派审稿人以获取更多意见,再向副主编提出处理建议。

5.编委在综合审稿意见和自身判断的基础上,提交主编作出最终决定,包括接收、拒稿、小修或大修。

6.若稿件被拒或需修改(无论是小修还是大修),作者将收到审稿人意见。所有修改后的稿件在正式接收前,必须再次经主编审核确认。稿件接收后,编辑部将对其进行出版准备检查。如需进一步修改,将与作者联系;如无问题,稿件将提交至排版生产团队。

7.排版生产团队接收文章后,将通过电子邮件联系通讯作者,要求签署版权转让协议并支付文章版面费

8.在排版前,通讯作者将收到校样确认邮件。作者需认真校对稿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校样。


八、相关费用

稿酬

支付给作者的稿酬已包括作者的著作权使用费,我刊稿酬为每篇200元,有异议者请声明。

文章处理费

对决定录用的稿件收取文章处理费,稿件录用后编辑部将通知作者交费。文章处理费按实际排版页码收取,标准为每页600元人民币(含税)。不足一页的按一页计算。

期刊订阅费用

仅针对纸刊收取费用,编辑部只接受人民币和美元。如果要支付人民币为100元人民币/本;如果要支付美元为100美元/本。


九、《中国公路学报》编辑部关于AI生成内容使用的政策声明

人工智能(AI)生成内容正在逐步改变传统的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方式。为了维护学术诚信,并保障科学研究的透明性和完整性,《中国公路学报》编辑部针对出版过程中涉及的AI应用声明如下:

1. 本刊不接受主体内容由AI工具生成的稿件,不接受作者署名中包含AI工具的稿件投稿,稿件参考文献中也不得列入以AI工具为作者的文献。稿件作者必须是对稿件内容具有答辩能力,能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的自然人。对于利用AI工具生成主体内容的稿件,一经发现,将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2. 稿件撰写过程中若使用了AI工具或AI生成内容,包括利用AI工具收集和分析数据、制作图片或论文中的图形元素、生成程序算法或文本、进行语言文字润色等,须在稿件的“数据来源”“方法设计”或“结论”部分明确说明所使用的AI工具及其版本、详细使用过程及其具体作用与贡献,以便审稿人和编辑部对稿件的原创性进行评判。

3. 稿件评审意见须由审稿人本人独立撰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本刊不接受由AI工具生成的评审意见;对于被证明为由AI工具生成的评审意见,将视为无效评审意见。审稿人禁止使用AI工具辅助审稿。

4. 其他未尽事宜,可参照《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边界指南3.0》(由中信所、爱思唯尔、施普林格·自然、威立、泰勒-弗朗西斯、威科、剑桥大学出版社等联合发布)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公路学报》编辑部


发布日期:2020-07-31    浏览: 27318